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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建设费,再公司化经营新增公交车要过“四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8:39 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6日讯(记者卓上雄)海口市新投放的新型空调豪华公交车,必须通过按辆支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费、购买豪华车、承诺规范管理和实行公司化经营这四道“关卡”,其营运才能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海口市交通局获悉的。

  逾期不交费视为自动弃权

  据海口市交通局通知要求,这次更新、置换车辆的公交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该局上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费。其标准因具体线路差异而不同。如22路新增的6辆车,必须按每辆8万元的标准上缴建设费,其他线路车收费标准分别为6路车每辆2万元、16路车每辆5万元、11路车每辆6万元。18路公交车因为尚有4年的营运期,按每辆8万元的标准减半收取,即每辆4万元。

  据介绍,公交企业上缴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费,将由海口交通局上缴市财政。

  逾期不全额上缴费用的企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置换、增加车辆资格。

  只允许豪华空调车上路

  对于新投放的车辆,海口市交通局要求必须是新型豪华空调公交车。

  其车辆技术技能和配置,必须符合《海口市公共交通城市客车配置基本要求》。购车前,有关企业须将所选车型的技术参数、车辆配置情况报海口交通局,经审核同意后,方能购置车辆。

  先交承诺书再经营

  据要求,公交企业须向海口交通局提交有关规范管理的承诺书,才能从事经营。

  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服从交通局对经营线路的调整和车辆增加、减少的安排,不得发生车辆和人员聚集围堵、闹事、堵塞交通等事件。如有违反规定或承诺的,愿意接受海口市交通局收回线路经营权等处理措施。

  新车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

  据有关要求,海口这次新增的新型豪华空调公交车,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规范管理。

  具体而言,就是要按“五个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统一购买车辆、统一招考和安排司乘人员、统一服装和车内外配置、统一经营核算、统一排班发车。

  不得以带车挂靠、单车买断、承包、分包或将线路经营权转卖、化解给他人的方式经营;司乘人员的工资福利不得与单车的效益挂钩;不得以路线经营权作为条件,与他人签订带有偿使用性质的合同。

  作者:卓上雄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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