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辞退行窃泄愤怀疑内贼不予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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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8:5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积林)来沪打工青年符春民被用工单位辞退,为泄私愤在两个月内十多次潜入原单位盗窃财物。受害单位因怀疑是“内窃”而迟迟没有报案,造成公司20多名员工蒙受经济损失。前天,符春民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5月至7月间,符春民利用深夜行窃案发单位十多起,先后窃得3000多元现金和摄像机、手提电脑、数码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据供述,他每次作案都用溜门、爬窗、撬门等方
检察官提醒 盗窃案发生后,案发单位应及时向警方报案,并注意加强安全防范、制定防盗应急预案,防止案件再度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