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货物还打人 陈某被判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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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1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最近,衡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在京珠高速公路上哄抢翻车货物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升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4月9日,山西省万荣县一辆大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由北往南285KM处发生翻车事故,车上装的果脯、蜜枣和农药散落一地。事故发生所在地衡东县大桥镇冲头村、双江村部分村民闻讯后,赶到事故现场哄抢货物。被告人陈升平哄抢了一件果脯回家后又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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