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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委托不应担责(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24 沈阳今报
  记者郑希雪整理见习记者常晟罡/摄

无偿委托不应担责(图)
  吴文来律师接听今报热线。读者魏先生:前段时间,有人找我朋友买100袋黄豆,说把货拉到抚顺后,货钱让司机带回来。我朋友同意了。司机到抚顺联系上该人,该人让司机先将80袋货卸在路边,剩下的20袋送进厂里,但到了厂子后,该人没了踪影,而且先卸的货也不见了。当初是让司机把钱带回来,现在司机没将钱带回来,我朋友是否可以让司机赔偿?

  律师(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吴文来):买方与你朋友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你朋友与司机签订的是运输合同。司机已履行了运输合同。你朋友让司机帮忙将钱带回,与司机之间存在无偿的委托合同。司机如有重大过错应负赔偿责任,但此事司机并无过错,所以不应担责。你朋友只有报案,等警方将骗子抓获,要求骗子赔偿。

  今报法律援助热线律师在线接听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00—2:30。

  热线电话:22690767记者电话:81698053今报法律援助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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