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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得参与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24 沈阳今报

  王正平记者张雷

  今报讯 在昨天召开的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会议上,省高院院长丁世发表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

  丁世发称,200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3078件,依法审结355624件。全年共
立案查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68件,结案42件,查处违法违纪干警40人。2005年,全省法院将为建设“和谐辽宁”提供司法保障。全省各级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现在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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