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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忙救人闯红灯好心司机有点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28 中国宁波网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炯祥)去年12月31日上午,王先生驾驶私家车路过中山西路大卿桥时,发现路旁躺着一位老大妈,头上鲜血直流。他立即停车,一名男子随即抱着受伤的老大妈上了他的车。王先生驾车一路疾行,将两人送到第一医院后,才匆匆离去上班。

  回到单位后,王先生突然意识到刚才一路急送伤员,没顾上注意红绿灯,有一段路还开了对向车道,一旦被电子警察摄下,就会面临为数不少的罚款。想到这些,王先生不由暗
暗叫苦。

  记者得知此事后几经周折,获知当时抱大妈上车的是14路公交车的驾驶员何师傅。何师傅告诉记者,当时,那位大妈从他驾驶的公交车后门翻下来,摔得满头是血。他急忙打“120”急救电话,被告知暂时没有车子,于是他急忙赶到路上拦车救人,但多辆汽车见状纷纷避开。何师傅告诉记者,那位大妈摔得不轻,有轻微脑震荡,多亏了那位驾车的王先生。何师傅说,要是由此连累了他,实在太过意不去了。公交公司的几位工作人员也纷纷询问记者:要是他们出面为这位司机作证,不知是否能免除对他的处罚。

  记者就此咨询了交警支队法制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有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和工程车这四种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交通法规的限制,其余任何车辆都没有闯红灯的权力。事实上,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因护送伤员就能闯红灯或减免处罚。交警支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一事件中,考虑到驾驶员是因为救死扶伤而违反交通法,由于没有造成其他后果,他们会对此事酌情处理。

  【新闻链接】

  北京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因送临产的孕妇去医院而连闯红灯,当地的交通部门认为,即使因送临产孕妇闯红灯也应受罚,此事在各媒体上引起争议纷纷。有人认为无论怎么样的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有人则认为法律也得尊重人情。有关法律专家为此提出建议,当此类案例多了之后,立法人员该考虑针对具体的特殊情况编写专门的法律条文,既能保证公共秩序,又可以维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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