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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1月1日起开报废车上路吊销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59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车管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应当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如果不按期办理报废手续,就不能办理新车的注册登记。

  本市车管部门每月都会通过报纸和市交管局网站http://www.bjjtgl.gov.cn发布还有
两个月即达到报废期的车辆公告,车主可上网查询。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按期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甚至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后果将极其严重:报废车的牌证和档案将被车管所强制注销;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将被交管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人不仅要被处以2000元罚款,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报废车辆不按期办理注销登记,其所有人将不能办理新车的注册登记。

  作者: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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