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买来的客车产权不归己 刘先生47万元打水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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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39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8日讯家住大海阳的刘某花了47万元买断了一辆客车和线路,令人惊讶的是,车主却不是他自己。昨天,刘某来到报社苦诉了他被骗的经过。 2000年,刘某听说孙某要卖一辆在烟台—威海线路上运营的金龙中巴客车,就与其取得联系。孙某自称是个体营运,挂靠在市交运集团。4月8日,刘先生将车辆以及线路的转让费47万交给了孙某。5日后,刘先生才知道车并非孙某的,而是孙某承租市交运集团的。刘先
交通部规定:承租营运客车的经营者对客车只有使用权,严禁以转让的名义倒卖营运手续、车辆及线路。因此,刘某与孙某的买卖不成立。 去年,莱阳市一租赁威海汽运公司客车的张某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他人16万,被莱阳公安机关依法批捕。(记者刘海玲)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