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与疲劳司机签免责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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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一回家心切的乘客再三央求疲劳驾车的司机,还答应其“若出事,司机免责”的君子协议。不巧的是,在行车中,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该乘客受伤。最终两人还闹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君子协议”无效。 去年9月16日晚,睢宁县人李华(化名)从长途车站下车后在路边等车回家。因为到了晚上11点,他等了大半天才看到一辆出租车经过。然而,司机汪某却说,他已开车十几个小
恰巧的是,在行驶中,汪某由于过度疲劳,不小心与一辆相向行驶的“面的”相撞,李华被撞受伤。经医院诊断,李华左腿骨折,住院共花费4354.2元。事后,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面的司机属酒后驾车,故应对这起事负主要责任,汪某疲劳驾驶应负次要责任。可汪某认为,两人签订了免责协议,所以并不愿支付李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双方就赔偿一事,达不成协议,李于是将“面的”司机及汪某共同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汪某和李华虽事先约定了“若出事由李华负责”的协议,但事故是因为出租车司机汪某的疏忽而造成的,这给李华造成了人身伤害。而且李乘坐汪某的出租车并付了车费,双方的交易行为属于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之规定,李华依法享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所以两人的免责约定无效。法院最终判决,面的司机赔偿李医疗费用的70%,出租车司机汪某赔偿30%。 作者:顾玮 李克诚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