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失踪,父亲代子还款又反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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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儿子包下一间茶社,将其转手后就下落不明了。债主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父亲突然承诺,代儿子还款,并签下还款协议。可不久,父亲又反悔了……2003年,30多岁的常州人马微在位于下关某小区的一间门面房开了间茶社。不久,马微觉得生意做不上来,便在茶社门口张贴了转让公告。该小区20多岁的无业青年韩俊,看了转让公告,与父亲商量后,决定将这个茶社承包下来。经协商,韩俊和马微达成转让协议,约定以2万元的价格,由马微将这个茶社转包给韩俊。由于当时韩俊一时拿不出2万元现金,就和
法官点评:案外担保人应依法履行义务 儿子失踪,老父代为签下还款协议。这个协议为何被法院认可?下关区法院法官昨对记者说,此案执行后,父亲签下还款协议,就意味着他已成了儿子的担保人,就该承担担保责任。这位法官介绍说,父亲代儿子签下的还款协议,应属于保证合同。这个保证合同是由本案的案外人签的,那么,作为案外人的欠债人父亲事实上已成了儿子的担保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七十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该法官说,韩大柱在法院执行阶段承诺为儿子还款,并签下还款协议,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他就该对自己的行为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