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告“时代”抄袭雕塑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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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一法 记者 朱晓露)为争夺一尊雕塑的所有权,南京两家雕塑企业打起了著作权官司。记者昨天获悉,南京现代雕塑中心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南京现代雕塑中心公司称,早在1998年,他们就创作设计了“升华”雕塑作品,并在《中国花卉报》上刊登了雕塑的电脑效果图。2001年,现代公司发现南京时代雕塑公司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长兴学院设计的雕塑和“升华”如出一辙。
前不久,现代公司将时代公司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长兴学院告到市中级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4.2万元。 时代公司辩称,现代公司并不是作品的著作权人,没有资格提出诉讼。他们还当庭出示证据证明该雕塑早于原告发表前就已存在,而且两者只是图形相似,并不相同。 法院对双方争议的雕塑作品的电脑效果图进行了对比。法院认为,“现代”的“升华”雕塑作品不具有独创性,所以不能构成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