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43万元疑犯昨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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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1:22 每日新报 | ||||||||||
编造山中藏有“关金券”竟称可兑换 5亿美元张家民郭儒村 开庭之后,本案公诉人首先宣读了对被告人崔某的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9月,崔某与赵某(在逃)从孟某处得知,孟手中掌握印有“中华民国”英文字样的解放前民国财政部用黄金“抵押”花旗银行债务的票据清单,共计25万张,每张面值两千元,现可兑换5亿美元,而且只需10万元保证金即可取得。崔某与赵某经预谋后,找到被害人贾某,声称此票据系崔某祖辈遗产(经鉴定该票为已作废并停止流通的民国关金券),从而使贾某信以为真。后崔某伙同赵某利用贾某幻想发财的心理,以“债券”在四川山中存放,需从山中取出方可兑现,但需要一笔经费为由,在本市某饭店内多次骗取贾某现金共计43万元。崔某与赵某将其中8.5万元交给孟某,将其余赃款俵分挥霍,而后逃匿。经被害人报案,警方将被告人崔某抓获。 被告人崔某在庭审中拒不供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其辩解,实际上孟某当时称,需要六十万元钱才能办成此事,而且他也没说“红两千”是自己祖辈的遗产。崔某说,自己通过表哥与孟某相识。孟某对他说,四川熟人有“老票子”,可以兑换大量钱财。恰好他通过赵某与一个姓王的男子相识,王某问他能不能弄到“红两千”,于是他对王某说,孟某可以弄到“红两千”。参与此事的唐某拿着“红两千”到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回来后说对上了号,国家确有这笔“存款”,国家可给他们10亿元钱。后来他和赵某等又与贾某相识。 贾某相信了崔某等人的话,于是崔某等以四川人已来天津,须提供食宿费用为由,找贾某要了三万元钱。随后,几人进行了分工,崔某等人去拿货,姓唐的人负责兑换,贾某则做出了分红表。 崔某说,贾某按要求向他们又提供了 40万元钱。据了解,贾某提供的 40万元钱是将自己房屋抵押后借来的,而且利息非常高。 崔某说,为了“取货”,他们去了四川。走了几天后,崔某给贾某打来电话,称货已找到了,但被缉毒民警以可能是毒品为由予以扣押,需到北京开通行证。过了几天,贾某再给崔某等人打电话,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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