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宣传标新立异惹争议 工商部门:“人民公社”不能注册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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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1:2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月7日讯 (记者 张磊实习生王爱华)“人民公社”成了一家服装店的招牌,店主把宣传单贴到了大学校园,商家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争议。工商部门表示:这样的店名不可能被核准。 近日,记者在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的宿舍楼前看到了一张“为人民服务”的宣传单,
记者注意到,“社长”的这一怪招吸引了不少学生的目光,许多路过此处的年轻人对此也颇感兴趣。一名大学生说,不管店内的商品如何,用这样的方式包装自己,的确迎合了年轻人的好奇心理。 山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的成伟副教授认为,如今的大学生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但这种宣传方式不可取。山东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的刘忠东副教授认为,经营者用“人民公社”做招牌可能会误导现在的年轻人。 淄博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局一名姓孙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用“人民公社”做店名注册登记是不可能被核准的,店主注册登记时可能用的是另一个店名,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请线索提供人代先生持有效证件于一周内到报社领取奖金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