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立少儿救助保护中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2:1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深圳1月7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少儿救助保护中心”6日挂牌成立。今后流浪乞讨儿童被送进深圳市民政部门救助站后,将受到区别于成人受助者的专门性保护管理,还将定期受到法制、文化教育。
据深圳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年该站共救助了未成年少年儿童1600人次。这些孩子有的是从内地被拐骗来的,在火车站、公园等地扒窃、卖花、乞讨;有的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家中无人照料、管教他们而游荡到深圳来;有的是因和同学、家长、老师闹矛盾而出走到深圳。大部分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住进救助站后仍有小偷小摸、破坏公物行为,给站里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题。 少儿救助保护中心成立后,将担负起受救助儿童的临时监护权,直到帮助其找到监护人后责任才被取消。在享有临时监护权的时间里,救助部门将对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管理,如规定站内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和行为规范,不能说走就走;对他们进行定期的法制教育和文化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据悉,救助站针对被救助的未成年人临时性、法制观念淡薄等特征已经在编写相关的教材。2005/01/071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