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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不受保护礼金返还男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6:36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农村小伙小张,按照农村风俗定亲送礼金、婚约送礼金,后因双方之间产生误会,婚礼未能如期举行,引发一场婚约财产纠纷。近日南汇法院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女方应返还男方给付的礼金人民币1.5万元、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根、金耳环一副。

  小张于1999年1月经人介绍,与邻村姑娘小黄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同年10月1
日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定亲仪式。小张送给女方礼金1.28万元,女方收下5000元,另送姑娘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根、金耳环一副等财物。定亲仪式后,双方约定2002年10月13日正式结婚,男方按照农村风俗,又送给女方礼金1.68万元,女方收下1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两人的婚礼未能如期举行,男方要讨还财礼,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男方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女方返还收受的礼金和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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