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疏于防范外盗频频光顾 一企业两个月被盗十多次20余员工蒙受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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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6:3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杨积林)被用工单位辞退后,一来沪打工青年为泄私愤,去年5月以来十多次深夜潜入原单位盗窃财物。由于受害单位怀疑是“内贼”而迟迟未报案,以至于盗窃疑犯屡屡作案,造成公司20多名员工蒙受经济损失。本周三,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符春民依法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查实,去年5月至7月间,符春民利用深夜行窃案发单位十多起,先后
去年9月29日凌晨3时许,联防队员夜间巡逻至案发单位附近,发现一骑单车男子形迹可疑,即对其进行盘问。联防队员后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指纹比对,发现其指纹与该公司被盗现场指纹相同。11月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批捕。 检察官点评 此案承办检察官丁倩认为,疏于防范,是该单位频发盗窃案的主要原因。发生盗窃案件,不管是外盗还是“内贼”,在盗窃犯罪的性质上没有区别,案发单位都应及时向警方报案,并注意吸取案发原因和教训,加强安全防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