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神机妙算”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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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9:52 法制晚报 | ||||||||
上海神机软件公司提起商标权诉讼 本报讯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因为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神机”和“神机妙算”两个词,IBM中国有限公司近日被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指称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后者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IBM中国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在起诉状中上海神机软件公司诉称,自己是“神机”和“神机妙算”两个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注册范围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从1996年开始,原告发布大量广告,对该商标及使用该商标的软件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 上海神机软件公司发现,IBM中国公司在未经己方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在《计算机世界》、《中国电脑教育报》等电脑类报纸、杂志广告中,突出使用“神机”、“神机妙算”等词汇为IBM电脑进行宣传。对此,上海神机软件公司认为IBM中国公司的上述行为使公众很容易对两公司生产不同的产品发生混淆,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