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盗版软件 公司赔钱近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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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王鑫 陈知 本报记者黄却 经过几年的调查,美国奥多比软件公司发现成都某数码科技公司的22台电脑内安装了56套盗版软件,该数码科技公司被对方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中院获悉,法院于
价格悬殊 正版软件销售受冲击 据奥多比公司四川销售代表李致远称,在正版软件销售的同时,盗版也大量出现。从2000年开始,奥多比公司开始在成都“维权”。 经过近4年的调查,李致远发现在成都有若干企业使用盗版的奥多比公司系列软件。由于盗版软件一般不过几元钱,而正版软件市场价格为数千元,因此正版软件销售受到很大冲击。 未经授权 某数码公司成被告 2003年,奥多比公司发现成都某数码科技公司使用盗版软件。经举报,2003年5月16日,成都市工商局金牛分局在该公司搜索到22台计算机硬盘中安装了Adobe系列软件共10个版本56套。这些软件的使用均未经过Adobe公司授权。 2004年4月,奥多比公司将该数码科技公司告到成都市中级法院,要求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奥多比公司的经济损失,并向奥多比公司道歉。 一审判决 赔偿原告近30万元 今年1月5日,成都市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在案件审理期间,该数码科技公司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证明其所安装使用的Adobe系列软件是经原告合法授权以及其购买的是Adobe正版软件,相关证据证实,该公司也不属于善意的侵权复制品持有人,因此认定被告将Adobe系列侵权复制品软件非法复制安装在计算机上,进行商业性使用,其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Adobe系列软件的复制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一审判令该数码科技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非法复制的奥多比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上述56套软件,依据Adobe系列正版软件在我国内地的销售价格计算,赔偿经济损失29.09万元以及奥多比公司支付的翻译费与复印费5320元。由于本案并非侵犯人身权,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新闻链接 据悉,美国奥多比公司(AdobeSystemsIncorporated)在1997年至2002年先后在美国版权局登记并首次出版了AdobePageMaker(排版工具)、AdobePhotoshop(图象工作室)及该系列的绘画、电子出版等7个软件(简称Adobe系列软件)并享有著作权;我国与美国均系《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根据该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在规定的保护期内,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