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不现身 婚前公证做不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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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4: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黄哿)家住成都市双楠小区的卢燕即将结束5年的爱情长跑,和男友黄平步入婚姻殿堂。但婚前是否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的念头却让卢燕烦恼不已:做吧,怕伤感情;放弃吧,又担心婚姻起波澜,到时闹个人财两失。几经思量后,近日上午,卢燕瞒着男友来到市公证处,准备单独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谁知,公证员在仔细看了卢递过来的相关文件后,告知卢燕如果没有她男友的签字,这个公证就不能做,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必须两人来做。眼见公证员态度坚决,卢燕只得怏怏离开。(涉及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支招 春节前后是历年来结婚的高峰期,到底哪些财产需做婚前公证?记者就此咨询了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正飞。任律师说,房屋、汽车这类不动产如果是个人婚前购买,那在其权属证书上就已经清楚地反映出了购买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无需公证。但像名贵首饰、家电以及现金等难以界定权属的财产则需要双方在婚前做相关的财产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