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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色处方”实施一周 部分医院有些“走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8:18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从今年1月1日起,医生必须按照“四色处方”这一新的国家标准开具处方———这是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记者昨走访发现,南京各医院在执行时有些“走样”,许多患者对“四色处方”毫不知情。

  《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生开处方时必须按照麻醉药品、急诊、儿科、普通等病种开具淡红、淡黄、淡绿、白色四种处方。“四色处方”有利于医院提高管理质量,提高按
方拿药的效率;而且用四种颜色区分病种,患者看病也能更明了。但记者昨在市内几家医院发现,大多数综合性医院并没有用新处方。一家医院使用的处方上还留有去年8月印制的“苏财准印(2004)025宁015号”等字样。一位耳鼻喉科医务人员表示,她还没有听说过“四色处方”的说法。该院大堂值班的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使用新版处方单的相关文件或规定,何时能启用新版处方目前还不能确定。

  在这家医院的挂号处,记者询问了六位患者,只有一位患者知道处方的“颜色变了”,其余人均表示“来看病前还不知道”。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我省已于去年8月10日起开始陆续执行新规,但没有为此专门检查。对于旧处方笺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有医生告诉记者,由于医院还有许多旧的处方笺没用完,如果全部弃而不用的话,会给医院带来损失,至于何时启用新处方笺,要看医院安排。(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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