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乔装买主助警抓获黄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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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24 每日新报 | ||||||||
三被告人贩卖淫秽光盘1200余张遭到严惩张然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然通讯员于翔刘志敏】两名网站记者接“千里堤有人贩卖淫秽光盘”的报料后,乔装成买主与黄贩子接触,并最终钓出“大鱼”。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沈某有期徒刑4年、3年和1年。
2004年6月底,被告人王某在贩卖淫秽光盘时与沈某相识,并经沈某介绍认识了张某。同年7月,王某先后多次从张某家中购买淫秽光盘,并于7月22日12时,伙同沈某在一座桥旁,将20张光盘售予白某、辛某二人。 2004年7月27日,王某与白某、辛某等约定,再次向他们贩卖一千张淫秽光盘。次日8时许,王某让沈某将从张某处购得的一千张光盘运至某公寓内。当二被告人向白某、辛某出售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当场收缴光盘1187张,经鉴定1184张为淫秽光盘。 白某、辛某证实,二人是网站记者。2004年7月21日晚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千里堤出售淫秽光盘。次日,二人在千里堤附近发现一个人(即张某)的电动三轮车上放着淫秽封面的光盘,于是向其“购买”。到中午时,王某将二人领到一座桥旁,随后打电话叫来一个小伙子(即沈某),这个小伙子带着很多光盘。二人买了20张有淫秽封面的光盘,并要了王某的电话号码。2004年7月27日下午,辛某给王某打电话,商定次日再购买一千张淫秽光盘,而后辛某将情况通报警方。次日上午8时许,二人在上次交易地点找到了王某,王某将二人带到某小区院内。此时,沈某已在此等候,他的自行车上放着两个纸箱子。而后,沈某将两个箱子搬到二人汽车上过数。过了一会儿,民警就到了现场,将王某、沈某当场抓获,并将光盘全部收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