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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杀人练胆狂徒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杨永存通讯员李广海)为了练胆量,在延安、榆林两地连杀两人的3名罪犯,近日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元月7日上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绥德县公开审理了此案。能容纳上千人的绥德县师范学校大礼堂内,挤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法庭审理查明,自去年9月以来,被告人王浪浪、何涛、高龙龙等3人在延安市多次预谋抢劫,并决定每人先杀数人以练胆量。10月2日晚
8时许,3人在延安市东关翟则沟附近,遇到被害人南某,3人在南某身上连续捅刺,致南某大出血死亡。次日,3人又乘车窜至榆林市绥德县。当晚10时许,在滨河大道遇见了正在散步的该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党某某,王浪浪即上去在其腹部捅刺1刀,随即3人持刀一拥而上,致党某某身中18刀,当即死亡。

  案发后,王浪浪、何涛、高龙龙连夜潜逃。公安机关经过严密布控,先后将3人抓捕归案。

  据记者了解,3名罪犯年龄都在20岁左右,何涛与王浪浪原是延安体育运动学校(中专)的同班同学,高龙龙和王浪浪系同村,他们的共同爱好是上网玩游戏,杀人是为了干一番“大事业”而“练心理素质”。

  法庭认为,3被告人目无国法,两天连杀两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主观恶意极强,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故作出死刑判决。宣判后,何涛当庭表示不上诉,高龙龙表示上诉,王浪浪没有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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