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典当行告倒违约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0:3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8日讯(记者李春艳) 将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三次向典当行借款8万元,到期后未及时偿还相应当金,典当行将市民朱某告上法庭。近日,李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某支付典当行原借款8万元,利息3000元及违约金36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朱某将位于丹东路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分三次向典当行典当,总计8万元,典当息费率为月25‰,典当期限2003年8月28日至2003年12月28日。到期后
,朱某续当到2004年2月28日,但合同到期,朱某却未按约定偿还当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