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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商品将被重点监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1:02 沈阳晚报

  1月8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2月1日起实施,监测结果将向社会公布,5类商品将受重点监测。

  按照该办法规定,工商部门将对商场、超市、服务消费场所、物流服务场所等流通领域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质量判定,公布商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据介绍,除按计划对选定的商品进行定向监测外,工商部门还将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进行不定向监测,其中,5类商品将被重点监测,包括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工商机关认为需要监测的其他商品。

  据悉,监测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销售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及时追回。记者电话:888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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