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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在津注册个体工商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3:01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振宁通讯员吴立峰)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做好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工作,市工商局专门制定出台了《港澳居民在津注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港澳居民可在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营业范围: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
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字号名称:申请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起字号名称。如果申请人拟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起字号名称或者申请人拟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设立登记前向登记机关预先单独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办理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核证文件复印件;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港澳居民申请者拟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持身份证件、身份核证文件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字号名称已预先核准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前置许可,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前置许可手续。

  设立登记:申请人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核证文件;

  4、经营场所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已预先核准字号名称的,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从事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收费标准:

  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费为每户20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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