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签假合同骗取药品价值93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20: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浙江农民郑志平伙同他人承租一家医药经营部柜台,以该经营部名义从全国各制药厂骗取了价值共93万余元的药品。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志平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996年,在浙江老家的郑志平与老乡谢敏辉、杨站平(均已判刑)一起来到北京,与北京新康医药经营部签订了一份“销售保健品”的柜台租赁协议。而后,郑志平等人使用伪
1997年上半年,郑志平以北京新康医药经营部名义,先后两次从河北制药厂“进购”了价值87万余元的药品,仅支付了十几万元的货款。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