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屋歌唱家郭兰英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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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20: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已年过七旬的我国著名歌唱家郭兰英,因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出售一处房产惹出纠纷。这家感到有些“被涮”的房屋中介将郭兰英告上法院。记者上午获悉,北京市西城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北京天宏东达房地产经纪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11月28日,郭兰英通过其委托代理人和该公司签订代理出售房屋协议。
天宏经纪公司称,2004年12月15日,该公司很快找到一位打算购买此处房产的买主,后该公司请郭兰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郭兰英代理人以“需要补交住房面积超标款15万元”为由,要求终止合同。 天宏经纪公司称,由于郭兰英未能及时履行委托售房协议,造成该公司不得不双倍返还买主定金2.2万元,并支付了1万元赔偿金。 记者采访天宏经纪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时,他向记者表示:“公司的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我们并不想炒作。作为我们公司来讲,仍然希望郭兰英老师能继续履行委托协议。”至于此案,王先生不愿发表过多看法,他说:“郭兰英老师是著名歌唱家,说多了可能会侵犯她的名誉权。” 人物链接 郭兰英,我国著名歌唱家。她先后主演过新歌剧《白毛女》、《刘胡兰》、《春雷》,她演唱的歌曲《南泥湾》、以及电影《上甘岭》插曲《我的祖国》、歌剧《刘胡兰》中的《一道道水来一道道山》,已成为我国民族歌曲中的经典之作。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