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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酒后意外死亡 尸体停在饭店餐桌上八昼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0: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到1月8日,50多岁的曹老汉“躺”在位于林州市繁华地段——人民街上的一家“快餐城”饭桌上已8天了。老汉是元旦那天在这里酒后出事的。昨天记者获悉,8日夜,老汉终于“离开”了饭店。

  俗话说“入土为安”,那么,老汉死因何在?为什么“躺”在饭店的饭桌上长达8昼夜?其亲属是怎样的说法?饭店老板又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周围的居民有何反应?当地警方
如何处置?“饭桌停尸”事件凸显了哪些问题?记者于是赶赴林州进行了一番调查。

  记者目击:饭店内,烛影下白布盖尸

  1月7日晚上7时40分抵达林州时,天已黑透,记者在市郊下车向市民打听出事的那家快餐城在哪里时,一位市民说不知道,随后记者提示他“是饭桌上停尸的那一家饭店”,他马上反应过来:“你早说啊!这事儿城里谁不知道?在人民街上。”

  这家快餐城在人民街中段,记者凑上去打听,一女子小声说:“你可以从后窗户看看。”后窗户外面灯光暗淡,两个大玻璃窗一个用木板挡住,一个用床单挡住,从缝隙里透出一线日光灯的光线,透过缝隙向饭店里看去,记者不禁打了个冷战:几张长条形的饭桌拼在一起,上面用白布盖着一个只露出双脚的尸体,白布的一旁点着几支蜡烛,火苗在摇曳……

  一女子对记者说:“点的蜡烛是长明灯,是当地祭奠死者、送死者‘上路’的一种风俗。”女子说,她住在饭店南侧电影公司家属院,“我孩子外出玩了,这里是回家的必经之路,夜黑,我怕孩子走到这里害怕,就在这里等孩子。我也害怕,就喊来几个邻居陪我等。”“死了人当然值得同情,可把尸体放到这里真吓人!弄得出门都害怕。也不知道他们家属和饭店老板是咋商量的,赶紧把尸体挪走呗!”另外一位女子说,“老板姓韩,也在电影公司家属院住。”

  双方说法

  店老板:他是自己喝死的

  晚上9时记者找到韩老板的家。韩老板42岁,一脸木然:“唉!阳历年,摊上这事儿真倒霉!曹四是自己喝酒喝死的,我有什么责任?”

  韩老板说,自己是电影公司的下岗职工,后来筹资近十万元,以年租金两万多元租了这个40多平方米的门面开饭店,生意还差不多。他说,曹四50多岁,城里西营村人,没有固定职业,经常来他店里喝酒,每次喝1斤左右的白酒。

  据韩老板说,元旦下午两点左右,曹四又来到他店里,要了一盘油炸花生米和一瓶大曲酒,独自一人在那饮用。韩老板的妻子补充道,下午4点多,她看见曹四趴在桌上睡着了,因是熟客,也不好意思叫醒他。下午约6点时,她喊了曹四一声,没有答应。刚来上班的厨师以为他喝醉了,就又喊了一声,仍无反应。又过了一会儿,曹四还没醒,厨师拉他的手想让他起来,一摸手冰凉,然后发现他衣服上被吐得满是污物,呕吐物里还有血丝,接着发现他裤子也湿了。厨师觉得不对劲儿,就赶紧告诉了韩老板的妻子。

  死者亲属:老板肯定有责任

  韩老板的妻子回忆说,她当时赶紧拨打了120,过了几分钟,救护车过来了,医生检查后说人已经不行了,她随即找到隔壁的店主一起去找曹四的家人,同时让门外的几个人拨打110报警。

  据韩老板讲,刑警和派出所民警勘查了现场。当天晚上,曹四的亲属向他提出拿十万块钱了事。韩老板不同意,说:“公安在现场都说了:这事饭店没有责任。你们要钱,我要求尸检公开。”他说,曹家人不同意尸检,说若不出钱就把尸体一直放到饭店的饭桌上。钱的事儿一直谈到1月2日凌晨也没有结果,曹家人就把饭桌拼起来,把尸体放了上去,并轮流守夜。1月2日,曹家人委托一个中间人说和,当天向韩老板提出的赔偿金额减少到了3万元;第四天,林州市城关派出所分别找他们两家做了笔录,这天,曹家人通过派出所提出赔偿的金额为1万元。韩还说,从2日到现在,他们两家就没有直接接触过,“我认为我也是受害者”。

  1月8日上午10点多,曹四的一群亲属跟着民警牛建生来到派出所,记者旁听了他们的说法。

  谈话现场,曹家人仍显得很气愤,七嘴八舌地提出处理意见。一位女子说,饭店老板肯定有责任,第一,曹四“身体平时很好,没有什么毛病”。第二,曹四“一个人喝那么多酒为什么老板不制止”?第三,老板娘第一次发现他“睡着了”时,为什么没有引起警惕?为什么不去看看究竟咋回事?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第四,曹家人根本不会也不是讹饭店,要求都是正当的!人在饭店里不明不白地死了,老板什么都不表示是啥态度?

  “我们当然知道,人死了入土为安,可是这家饭店老板就是不配合解决问题!难道是我们愿意把尸体放在饭店里吗?”曹四的哥哥曹三接着说,他们一忍再忍,一让再让,要求的赔偿降到了9000块钱老板还不认,“我们最后再让一步,要是少了8000块钱,就把尸体一直放在他的饭店里!”

  警方意见:抓紧解决“饭桌停尸”

  1月8日上午,记者还采访了1月7日刚刚调任城关派出所所长的陈广周。陈广周到任当天上午获悉此事后,就立即向市公安局汇报。下午,他派人先把曹四的家人找来,了解到曹四一生坎坷,爱喝酒解闷,但平常没病。曹四的家人对他说,他们并不怀疑曹四被人谋杀或者是食物中毒,人死了,不想再开膛破肚地尸检,也不准备追究韩老板的责任,只是“要求理赔,如果饭店不给说法,就把尸体一直放在饭店,还要把饭店的门垒住”。

  陈广周当即告诉曹四的家人:既然对死因不怀疑,派出所会抓紧调解,要尽快把尸体挪走。他还告诉他们,把尸体放到饭店的饭桌上既违法也不文明。

  陈广周告诉记者,考虑到曹家的实际情况,同时,韩老板也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曹家一定的补偿,派出所将以调解为主来处理此事。

  最新进展:尸体挪走余波仍未息

  昨天,记者从陈广周口中获悉,经过派出所全力调解,老汉的尸体在1月8日夜10时左右被其家人拉回。双方签了调解书,韩老板补偿给曹家人7000元钱,双方都对结果表示理解,并表示互相不再追究责任。

  曹三昨天对记者说,准备在10日把曹四火葬。

  昨天,韩老板打扫了“快餐城”里的卫生。他说,还没定下来何时再开业、要不要再换个地方换个饭店名字再开业,“因为这一弄,生意肯定大受影响”。

  历经8昼夜,“饭桌停尸”事件终告结束。但此事“余波”并未消失:采访中,一些市民尽管对“饭桌停尸”不赞成,但在对饭店老板寄予同情的同时也提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饭店有没有责任劝诫或制止饮酒人大量喝酒?如果有责任制止,多少才算是“大量”?如果没有责任制止,这种事还有可能发生。还有市民说,“饭桌停尸”虽不可取,但不少地方有类似的民俗习惯,这种民俗习惯何时被文明取代?类似这种事,当事人何时能自觉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轨道上解决? 首席记者 刘忠/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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