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借款6年后能讨回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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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1:20 汉网 | ||||||||
为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甚至延长。 典型案例 超过两年就将丧失胜诉权。东西湖的张先生拿着欠条焦急万分,6年前借出的10万元,还能讨回吗? 1998年8月,张先生借给朋友夏某10万元,夏某打了欠条“1年后归还”
2003年8月23日,夏某还了2万元,并重新给张先生打了一张欠条。去年12月,夏某悄然离开武汉,从此下落不明。张先生担心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讨回欠款。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称,6年来,张先生一直没停止过主张自己的权利;且夏某后来重新写了欠条,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张先生向夏某主张欠款权利的两年期限应从2003年8月24日起计算。 诉讼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延长 法院可根据客观情况,适当延长当事人的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均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而最长诉讼时效则仅适用延长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