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红眼赌徒杀人抢金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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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2:1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版纳3抢匪一审被判死刑 一年前,4名输红了眼的赌徒竟然在境外劫车杀人,并持枪抢劫金店,犯案累累。一年后,其中3名抢匪落入法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3名抢
2003年11月初,赌徒陶乃林、梁红兵从思茅乘车至打洛,并出境前往缅甸禅邦东部第四特区(又称小勐拉),与随后出境的蒋兴辉(至今在逃)与唐国兵两人会合。4人来到赌场豪赌,输光了所带来的钱物。在蒋兴辉的提议下,4人先后购买了钉锤、榔锤和遮阳帽等工具,伺机抢劫金店“发点财”。 11月13日凌晨5时,4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对小勐拉的“享胜金店”踩点观察,发现周围人多,恐难脱身,遂决定先抢车再劫金店。于是,4人在新东方赌场旁拦了辆出租车,谎称要到“腊戍饭店”。当出租车驶到一僻静路口时,4人突然发难,将中国籍驾驶人邱贵当场敲死,随后驾车弃尸勐拉糖厂垃圾场旁的草丛中。其后4人重新回到享胜金店附近,派出唐国兵下车继续观察金店情况,准备实施抢劫。财迷心窍持枪抢劫金店 观察了一阵后,感觉不妙的唐国兵打电话给陶乃林,称有人向其询问被抢车子下落。3人一听吓破了胆,暂时打消了抢劫金店的念头,驾驶抢来的出租车行至小勐拉至曼贺路的路路通加油站后弃车而逃。 2003年12月2日,心有不甘的陶乃林、唐国兵和梁红兵3人再次来到小勐拉,从入住宾馆房间取出蒋兴辉事先藏匿于此准备抢劫用的枪支。次日,3人携带枪支到享胜金店周围进行观察踩点,并定好了抢劫计划。12月4日凌晨,3人按照事先分工,陶乃林持枪冲进金店,唐国兵用铁锤砸碎柜台玻璃,梁红兵则负责洗劫柜台里的黄金饰品。得手后,3人乘乱窜入山中躲藏,天亮时潜回境内与蒋兴辉会合,随后逃回思茅。罪有应得落网被判死刑 同年12月5日,4人将抢到的4条金项链销赃卖得现金27000元后分赃,陶乃林、梁红兵和唐国兵每人分得6000元,蒋兴辉独得9000元。 12月19日,陶乃林、唐国兵和梁红兵3人在思茅市西郊路15号房的出租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物价部门鉴定,所劫4条金项链价值36450元人民币。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3人行为已触犯刑律,并且作案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近日,以抢劫罪判处陶乃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对死者家属承担30202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以抢劫罪判处唐国兵、梁红兵两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处以罚金3000元,对死者家属各承担30202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 刘星雨(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