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术报告轻松拿到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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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2:20 新闻晚报 | ||||||||
在未取得国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邮寄方式从境外进口图书、期刊等出版物,销售给国内多家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经营额达人民币3千余万元。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犯罪嫌疑人舒琪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 无心插柳柳成荫
涉案的上海红宝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是一家1993年于嘉定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转速平衡机、承接自动控制工程技术服务等技术改进和技术咨询项目。 犯罪嫌疑人舒琪自公司成立即开始担任总经理一职,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因自动控制技术方面的业务进展一直不顺,舒琪即决定利用自己外籍人士的便利,为国内的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代订购境外图书、期刊,以从中获利。 不曾想,“无心插柳”的业务,经过几年的运转居然在国内找到了市场。舒琪命下属从网络搜集到国外最新的出版物资料,寄往各大研究所和高校。待客户确定所需资料后,由红宝公司负责具体订购,并直接邮寄至上海,再由红宝公司分寄给客户。书款由公司垫付,或由客户直接汇款至美、英、德等国。此外,舒琪还曾利用外籍身份可自由调换外汇的便利,直接汇款至国外购买出版物。 跳过审批程序 跳过了国家审批的程序,舒琪获取原版资料不仅比国内以正常渠道销售原版资料的图书公司来得快,而且获取资料的范围广。 图书、期刊,甚至国外著名科研会议的会议记录、学术报告、专业论文等,只要国内有需求,红宝公司都能一一满足。到2000年,由于代订图书、期刊的业务量不断增大,红宝公司索性开始主营该项业务。 然而,我国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属于“政府准入”行业,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只有经过审批,拥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才可以进入该行业从事刊物的出版发行经营活动。此外,申请出版物进口的单位还必须符合“系国有独资企业”等七项条件。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红宝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首先从公司性质上就不具备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的资质。 不听劝阻终受罚 红宝公司的违规经营首先引起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意,并于2004年8月对红宝公司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图书期刊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了“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然而,该行政处罚并未让红宝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舒琪及时收手。在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营出版物许可证未果的情况下,舒琪以“必须履行与客户间的合同”为由,继续向国内的科研机构提供原版资料,从中收取佣金。 至2004年11月案发,舒琪所在的红宝公司已先后向国内157家单位销售了共计2万余册的图书和3千余册的期刊,经营额达人民币3400余万元。作者:通讯员郭箐记者陆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