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民工误入出国陷阱》后续:多头纠纷法律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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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2:5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尹书月)本报7日刊发11名曲阳民工误入出国陷阱的报道后,定州市外派劳务办公室专门就此向本报来函,表示此事已经走上法律程序,他们将按照法院的判决按时归还民工们的相关出国费用。 定州市外派劳务办在《情况说明》中称,2002年7月,天津某公司来定州招收赴阿联酋从事建筑业的务工人员,最后确定了22名民工名额(定州11人,曲阳11人)。按照约定,所有
2004年10月,省商务厅得知此事后曾积极协调,双方商定同年12月30日前归还欠款,定州市政府通过多方筹集解决了此款,不料曲阳县外经贸局却于12月28日在定州市法院起诉了定州市外派劳务办。 就此情况,记者向曲阳县外经贸局的陈局长核实相关情况。陈称,该局原副局长卢某确曾从定州支回11万元,但其却将其中的5万元“自己拿走了”,卢某因此受到免职处分。陈局长称,曲阳县11名劳务人员目前还有19.8万元欠款没有兑现,向定州方面索要,但一直未果。“起诉定州市外派劳务办也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定州方面能返还欠款,曲阳方面也可以撤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