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举行座谈讨论“禁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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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3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沙1月10日电(记者洪克非)在全国140多个城市广为推行的“禁摩”政策,日前在湖南长沙遭到了最为严重的挑战。昨天下午,来自该市50多个销售商的代表和摩托车主代表、律师、政协委员、大学生等一起座谈,要求政府改变“禁摩”政策。 代表57家摩托车经营商家在座谈会上发言的摩托车经营商周建岳指出,长沙市政府颁布的“禁摩令”明显有产业歧视的措施,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开和法制的要求。他说,自20
下岗职工代表陈洪说,16万摩托车车主中,绝大多数是“一台车代表一个家庭的生活”。多数下岗职工和低收入者都是选择乘坐摩托车,以便就业、求职。 市民代表潘泽尧说,他在2000年5月份花几千元买了一台摩托车,两万公里都没有跑完,就被叫停了。由于回家路远,现在要花一个半小时,而且车费翻了两倍多。但即使他不驾车,一年150元的强制保险、300元年检费、360元的寄存费、120元养路费,200多元驾驶执照年检仍然得交纳。 首倡反对“禁摩”的大学生陈树举例称,自己从河西到中心商业区原来只要走3.5公里,现在“禁摩”路段的设置,行驶的路途增加了1倍以上。而且有关部门为减少摩托车行驶在主要道路上,鼓励摩托车走背街小巷,反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会,这违背了政令的初衷。 曾因起诉交警大队造成全国首例质疑“禁摩令”案的湖南省政协委员刘铁山是这次座谈会的倡导和组织者。一审败诉后,他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于去年12月27日被受理。(本报曾做报道) 刘铁山说,在一审判决前,曾有各方面的人士找他做工作,劝其撤诉但遭他拒绝。刘表示,一审判决书违背了宪法宗旨,实质上保护了侵害保护私有财产的政府行为,对摩托车的行驶权、法定通行权实行了歧视。他还说,他已经作好了上诉失败的准备。 刘铁山还透露,日益高涨的反对呼声已经引起长沙市领导的重视,近期有关部门多次与他联系,通报相关情况。他表示,将在1月17日前联合10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提案,以推进这一与民众利益和政府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