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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陪审员不再是居委会大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37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郑金雄记者陈强)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向当地社会各界公开选任100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民陪审员。此举意味着今后坐在审判席上的陪审员将不再是居委会的老大妈。

  据介绍,目前厦门全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不超过10个,主要是退休教师、居委会的老同志,他们代表的阶层有限,没有来自各专业部门的专家。一位法律界人士直言不讳地
指出,这样的陪审员,多半是陪而不审,只具有形式上的象征意义,难以真正体现司法民主。

  去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陪审活动前须经过培训。

  厦门中院院长朱珍钮表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是人民法院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应当实行陪审制。朱珍钮认为,人民陪审员一般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从而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业、各阶层,有利于完善法官的知识结构、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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