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钱不成拿离婚做要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37 东方网 | ||||||||
东方网1月11日消息:不堪忍受妻子要钱不成以离婚要挟,姚先生一怒之下将妻子打成重伤。近日,浦东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姚先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6月7日凌晨4点,退休在家的刘女士推醒丈夫姚先生吵着要两万元医药费,并扬言不给医药费就闹离婚。见姚先生不搭理,刘女士便开始没完没了地数落姚先生。一忍再忍的姚先生怒上心头,从工具箱里抓起活动扳手往姚妻头上猛敲,致其开放性颅脑损伤及右手局
鉴于姚某归案后交待态度较好,加上刘女士及家属要求对姚先生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朱勇 严剑漪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