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剐倒母子 被索要八千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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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6:0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出门打车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儿,但谁能想到因为拉车门也会让司机和乘客惹上官司。2005年1月7日,因开车门未注意查看情况,剐倒了路人。乘客王先生给自己和司机及其所在的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惹下了8008.4元的索赔官司。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被车门剐倒的路人邵女士讲,去年10月17日晚8时,她骑自行车带着年幼的儿子由西向东行驶在宣武区米市胡同口时,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出租车停靠过来,她还没反应过来,便
邵女士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给她和儿子的身心和经济均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应该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并据此向宣武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