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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了房门 搬走东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38 中国宁波网

  宁波日报讯(记者崔小明实习生朱俊锦)日前,江北双东坊小区的居民金先生致电本报,称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因为收不到房租,竟擅自撬掉了六七户租房人的车棚门。而他是提前交好了房租的,却也遭受牵连,不但被撬了门,还被搬走了东西。金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实在不妥,不但有违人性化管理的宗旨,还有违法嫌疑。

  据金先生介绍,几年前,他向当时的物业公司江北物业总公司租了一间车棚。长期以
来,他按时交纳租金,一直相安无事。去年7月,小区的物业公司换成了浙电物业经营有限公司。不久,新物业公司通知他们这些出租户去办租房备案手续。他便带着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去了,并告诉有关负责人,他的房租已经交到了2005年9月。

  上月16日下午,金先生下班回家和妻子到车开棚取东西,结果吓了一跳:车棚门被撬开了,里面的东西全都不见了。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进贼了,于是报了警。在警方调查期间,金先生心里一直在想,他车棚里堆放了很多东西,盗贼要全部偷去,得用车拉,这盗贼也太张狂了吧?一个星期后,金先生才打听到,原来撬了车棚门搬走东西的不是盗贼,而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他非常气愤,立即去找物业公司理论。经过核实,物业公司才告诉他,他们确实撬错了门,是一场误会。但金先生了解到,除他之外,还有好几家车棚的门被物业公司撬了。金先生认为,这总不会都是误会吧?

  1月7日,记者到浙电物业经营公司双东坊管理处进行了采访。一位姓徐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她说,公司接管了双东坊小区的物业后,发现有些出租户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经多次催缴,仍有六七户居民没有前去缴费。无奈,时任管理处的负责人就采取了一个简单的办法,撬掉车棚门,清理一下里面的东西。这次行动撬掉了六七户承租户的车棚门。金先生的车棚门也被他们撬掉了,还把他的东西全部搬走了。后来查实,金先生的车棚门确实是撬错了,金先生的房租已缴到了2005年9月,这是由于工作上的疏漏造成的,公司已经向金先生道了歉,并表示要修复车棚门,把他的东西搬回原处,同时免收他几个月的房租,折合人民币约200元。

  但金先生认为,就算撬了他的车棚门是个误会,但因为拖欠房租,物业公司就可以撬门搬东西吗?这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力?

  记者在采访时就这个问题询问物业公司,姓徐的负责人说,他们知道不妥,这是无奈之举。对于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双东坊社区居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居委会并不知情。不过她认为,现在的物业管理都在讲人性化管理,在承租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撬门,搬走东西,这样做是不合适的。据文教派出所的民警说,即使是民警去办案,除非遇到极端危险的罪犯,否则也不能破门而入。

  律师点评

  众信律师事务所的姜洪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用撬门入室搬物品的方法,解决拖欠租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住宅和财产权。除非为了抢险或者业主许可等正当理由,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业主的住宅,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搬走业主的物品。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逃避租金的行为都违反了合同义务,应当按约定支付租金和延期利息。但物业公司不能用“撬门入室搬东西”的办法简单处理,他完全可以对那些逃避租金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承租人不出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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