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代”非法销售原始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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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42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诸新民通讯员徐坚波俞建浩)一个没有实际出资,更没有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空壳公司,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竟在我市向198名市民非法出售4家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达1958500股。日前,这家公司被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郑某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经警方调查,2003年12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淮安人吕某、象山人陈某的身份证
去年3月30日,我市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这一情况后,以“当事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股权转让中介业务行为”为由,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然而,半个月后,“利百代”公司到市工商局增设了“代办产权交易申请手续”的经营项目,并借此继续从事股票销售业务。 经中国证监委法律部、宁波证监局认定,“利百代”公司没有经营证券业务的资格,该公司代理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去年11月底,市工商局将此案移交市公安局侦查。警方很快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郑某抓获。 经查明,截至去年11月30日,“利百代”公司已向我市市区198名自然人非法销售了陕西阳光生物工程、西安圣威科技实业、西部世纪软件、中科航天等4家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数达1958500股。目前,陈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逮捕。同时,警方希望购买者尽快与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专案组联系,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查清全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