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8岁女童投毒后妈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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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45 汉网 | ||||||||
再婚后,因不喜欢8岁的继女,而将其毒杀。近日,市中院一审判处继母兰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6岁的兰某,系武汉一个体出租车司机。2004年初,兰某与陈赶(化名)再婚后,因不喜欢继女小方(化名),而常与陈发生矛盾。由此对小方产生厌恶情绪,便动了杀机。
去年5月9日上午,兰某在一食用化工商店购买了鲜奶精及亚硝酸钠各一瓶。当日下午4时许,兰某回到家中将亚硝酸钠和鲜奶精兑水后给小方喝下,小方当即因亚硝酸盐中毒而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兰某抓获归案。 法庭审理认为,兰某毒死继女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作出前述判决。(记者朱滨通讯员涂莉邢怡实习生刘刚杨旭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