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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路两盗版碟贩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0:1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江瑜)从去年12月22日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贩卖盗版光盘的定罪数额,降低为5000张。昨天,记者从市文化部门获悉,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我市已有两名盗版碟犯被刑事拘留。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贩卖盗版光盘5000张以上,即可判处有期徒刑3至7年。这较过
去的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的经营数额,定罪“门槛”大大降低。而在过去,南京市还没有一人因为贩卖盗版出版物而被判刑。

  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月31日上午9点,该支队执法人员,对珠江路的贩卖盗版光盘市场,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执法人员捣毁了两个地下盗版光盘批销点,缴获盗版光盘2.5万余张。行动结束后,执法人员收集了相关证据,将两个窝点的经营者,移交给玄武警方。这两家窝点经营盗版光盘的数额都超过了5000张,如果在以前,只能进行警告,但有了新的司法解释,他们一定会得到严惩。

  据玄武警方介绍,他们已对此案立案侦察。两名贩卖盗版光盘的商贩,一个名叫刘小终,安徽定远籍男子,另一个叫佘广莹,女,南京人,他们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刑事拘留。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珠江路一家卖盗版光盘的出租屋。一名操安徽口音的中年女子告诉记者,珠江路上的盗版碟贩几乎都知道有两个“同行”被刑事拘留的事。她告诉记者,以往她和几个老乡都会等到腊月二十九才回老家过年,或者干脆就留在南京卖碟,但今年,她准备提前一阵子回家。“也不知道明年生意能不能做,干脆早点回去。”她还说,本来她还有两个老乡准备到珠江路来“打工”,但大家都劝她们还是不要来了。

  记者还走访了瑞金路上的一家音像店。店主说,他们店里一直经营的都是正版DVD、VCD。听说已经有卖盗版的小贩被刑拘,这位店主笑着说:“就是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不卖盗版了,正版才有市场。”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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