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拿假文凭考试空欢喜 司法考试上线被判无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3:23 新华网 | ||||||||
据长沙晚报1月11日报道 衡阳市常宁的胡某最近经历了一场大起大落的心情起伏:先是为自己参加司法考试考了385分而欣喜不已,后又因被人举报使用假文凭报名而失落不已。记者昨从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证实,胡某的“司考”成绩已被作无效处理。 2004年12月初,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合格线公布不久,有人便在红网的论坛中发帖,称常宁考生胡某考了385分,超过合格线25分,但他并没有大学本科学历,也就是说不具备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翔听说后对此十分重视,当即批示责成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12月中旬,司考办通知胡某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来长沙,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全省普通高校学历查询认证的权威机构验证,发现胡所持学历证书确系假证。省司法厅遂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对其作出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处理,并报司法部备案。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多种渠道与胡某取得了联系。胡某说,自己三十多岁了,在常宁本地做法律工作已有很长时间,就差个律师的名分。胡自称有中南政法学院的函授大专文凭,这几年来每年都参加了司法考试,但每次都运气不佳,2002年差6分,2003年差4分。到了2004年,胡自己觉得准备充分了,没想到报名条件却突然提高:应试者得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一个朋友给我出了馊主意,说给我搞个湘潭大学的假本科学历证书。”胡某承认证是假的,但表示“花了3000元钱”的说法不实。 “没办法,还是先老老实实读个本科,再去考吧。”胡某虽然对提高报名条件的规定不太满意,但也认为既然参加考试还是得遵守“游戏规则”。(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