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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加塞楼层权属仍未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7:28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徐亢美本报实习生杨帆

      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房产界的离奇公案——“房产戏法”变出来的一层楼属于谁?

      本报于去年11月18、19、20日三天,以《层高缩水变出一层楼》、《加层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加塞楼层权属莫衷一是》为题,独家连续报道、并揭露了发生在沪上的一出“房产戏法”。其后,“金殿苑”一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上诉人 应以产权补偿业主利益


      昨天的庭审中,上诉人、“金殿苑”业主委员会的代理律师张嘉生认为,“加塞”的2E层应为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不同,违法建筑可以依照法律程序转为合法并获得产权证。开发商“加塞”2E层,使“金殿苑”134户业主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实际损害,应该通过取得“加塞”楼层的产权得到补偿。

      他还认为,开发商在销售完“金殿苑”商品房后,该住宅楼的全部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应视作已经移转为全体业主所有,因此,有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多出楼层的2E04室、2E05室、2E06室归全体业主所有。

      被上诉人 业主没出钱凭啥要产权

      因开发“金殿苑”房产项目的上海华凉房产开发经营公司已注销,其上级母公司包运房产公司成为案件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该公司认为:将24层变成25层只是一个内部装修问题,加出来的一层是在原本5.6米高的2楼中间加了一层楼板,就变成了2层和2E层。如果说每层的2.8米缩水成2.7米,也只是建筑瑕疵,开发商至多只承担行政责任,全体业主无权要求2E层的产权。

      被上诉人坚持认为:“金殿苑”“加塞”楼层是子公司“华凉公司”出资建造的,其他业主没出钱凭啥要产权。

      昨天一上午的庭审没有结果,“加塞”楼层何去何从仍然是个谜,没收交公、还是判归一方?法院将择日作出终审判决。

      案件回放 一审驳回业主产权请求

      包运房产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华凉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在开发经营临平北路“金殿苑”房产项目时,将一幢原本规划设计为24层的商品住宅楼变作了25层楼,其手法是每层层高缩水。并设置了两个二层楼,即2楼和2E楼。“加塞”的2E楼有3套房,共计面积236平方米。开发商还试图通过罚款将“加塞”楼层合法化。

      “金殿苑”的134户业主先通过行政诉讼,使法院判决撤销了虹口区城市规划管理局补发给非法楼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接着,“金殿苑”业主委员会又提起诉讼,要求取得价值几百万元“加塞”楼层的所有权。但是,虹口区法院在一审认为:“加塞”的楼层为违章建筑,不具有产权,原告业主委员会要求取得该楼层3套房的产权,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金殿苑”业主委员会又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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