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4龄童被幼儿园老师罚站热炕头致双脚三度烧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0:10 新文化报

  (记者 赵春刚) 近日,4岁的小明(化名)不仅被罚站,双脚还因此被三度烧伤,经过20多天的治疗,伤势依然没有好转。

  小明的妈妈说,去年12月20日,4岁的小明和其他两个小朋友在长春市一家名为育新的幼儿园玩耍时,因抢手绢,被老师发现,王姓老师便把小明和小阳(化名)叫到墙角罚站,由于该幼儿园是火炕取暖,而小明正站在炕头上,过了一会儿,小明告诉老师说脚烫,可老
师却一直不予理采。

   到医院,经诊断小明为三度烧伤。小明的家长把小明送到长春烧伤医院,医生称小明的伤势不容乐观,需要植皮治疗。

  对此,育新幼儿学校的李平园长认为,孩子在幼儿园内被烫伤,老师和幼儿园都有责任,幼儿园也同意继续为小明治病,但前提是得在私人诊所,如果家长非得在大医院治病,那费用只能由家长先垫付,等幼儿园和老师打完官司后再支付。而据记者了解,该幼儿园已开办了一段时间,但还没有取得营业许可证,目前,双方就药费问题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