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啸捐赠款能够顺利发送到受灾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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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1:03 法制日报 | ||||||||
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协调办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海啸捐赠款能够顺利发送到受灾国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记者陈丽平)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庞陈敏今天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通过明确接受捐赠渠道、接受办法、
庞陈敏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此次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捐赠活动由各地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为了鼓励和支持这次民间援助活动,规范捐赠行为,加强捐赠款管理,民政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并于2005年元旦向全国发出紧急通知,向社会公告了捐赠接受渠道、明确了接受办法以及捐赠款的管理要求。这次接受捐款的两个主要渠道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系统,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其他部门或机构不接受社会捐赠。这两个接受捐赠渠道,机构比较完善,管理体制比较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也比较完备,同时接受捐赠经验也相对比较丰富。这对于保证这次捐赠活动高效、有序、便捷开展是非常必要的。 庞陈敏说,民政部要求全国所有接受机构建立责任制度,务必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接受捐款要向捐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和感谢信。要加强接受捐赠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明确要求各地红十字会、慈善会或民政部门要定期将捐款的接受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全国各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在每日15时前将当日接受捐赠款情况上报民政部。民政部会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捐款及捐款援助情况。民政部要求,这次全国各地接受的捐款全部用于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任何部门或机构不得截留,各地慈善会和民政部门接受的捐款全部汇总到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系统接受的捐款则全部汇总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通过红十字会组织、受灾国驻华使领馆或其授权的受灾国民间组织及时将我国人民的爱心捐款转交到受灾人民手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建美好家园。 庞陈敏说,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这次捐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捐赠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集活动。对这次捐赠活动,各级民政部门也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对活动过程、接受捐赠情况、捐赠款的援助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