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互助县法院判决首例医患医疗纠纷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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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4:21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12日电 日前,记者从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受理的该县首例患者状告医院的医疗纠纷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互助县高寨镇卫生院赔偿原告范某经济损失6992.40元。 2004年1月20日,原告范某陪同妻子梁某到互助县高寨镇卫生院治病,医生马某接诊后要求患者住院治疗,马医生给梁某开了5组输液处方,同时用鼻导管输氧。治疗期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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