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自曝一倒手就10倍利润(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21:5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吸毒贩毒“一条龙”,如果有好的进货渠道又有销售对象,那么贩卖毒品所获利润则十分可观。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涉嫌多次贩毒的案件。 9时10分,涉嫌贩卖毒品的朱某被法警带进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显示,朱某在1997年就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两年刑,此后又因吸毒被劳教过两次,此次被抓获,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多次贩卖毒品。 据朱某交代,2004年8月底至9月初,他曾5次在东城区一公共厕所内以200元每包(0.1克)向他人贩卖海洛因。每次交易前,朱某都先与买家用电话进行联络。同年9月20日交易时朱某被捕,买主立即将购买的毒品扔在了地上,但朱某身上仍被搜出9包同样包装的毒品。 法庭上,朱某表示自己从上家购买2克毒品需要530元,而自己转手卖给他人便分包装以0.1克200元的价格售出,利润近10倍,1克海洛因至少可以赚1000多元。卖不出去的毒品留着自己吸,所以也不会担心亏本的问题。 法庭当庭宣判,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