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2万元让困难群众过大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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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2:18 大连晚报 | ||||||||
3122万元让困难群众过大年据悉,除瓦房店、普兰店、庄河三市外,所有救济金(含大连市下拨北三市的救济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了让全市人民更好地欢度2005年新春佳节,体现党的温暖,进一步构建和谐大连,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向全市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城市特困群众、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和老
此次救济慰问的范围包括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人员,全国战斗英雄、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市属以上特困企业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和老红军、老劳模及百岁老人,共计将有182148人得到救济和慰问。其中,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每户按4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济金;农村困难群众、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每户按300元标准发放临时救济金。除瓦房店、普兰店、庄河三市本级匹配部分可以粮油等实物形式发放外,所有救济金(含大连市下拨北三市的救济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据了解,临时救济资金将由市财政局、民政局按方案确定的数额拨发到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所属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分发到户。各区(市、县)匹配的救济款物要同时足额发放。 市民政局要求,从现在起到2005年1月31日前,要保证将救济款物发放到救济对象手中。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的对象范围和标准执行。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在款物发放前和发放过程中,要提高发放工作透明度,建立救济款物发放登记簿,由领取人签名并张榜公布。 作者:首席记者 马野新 通讯员 何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