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警示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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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4:50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 发出消费警示:预付式消费有风险,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要小心。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消费者购买的会员卡、年(月)票等,实际上是一种有价证券,即预付款式证券。它记载着购卡(票、券)人与经营者之间的预付费服务合同。该合同的特点是,消费者提前付费,后享受服务。
这种营销方式对于经营者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提前收回价款,缩短资金使用周期;二是利用预付金扩大经营规模;三是有利于固定客户,抢占市场;四是扩大宣传,吸引客户。 但由于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却可能面临很大风险: 一是由于预交费用,消费者已损失了同期利息; 二是办理会员卡,实际上也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自己的选择范围; 三是办卡时有些经营者还会提出一些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由于对经营者的财物和经营状况缺乏了解,消费者的利益处于不确定状态; 五是在商家易主、店方倒闭甚至携款潜逃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如北京市一小区的美容院突然宣布停业,已购买会员卡的居民在与店方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由于预付款式证券存在的问题,一些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应法律进行规范。我国也制定了《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对于发行人的资质、发行价款的总额、发行程序、发行人与会员协议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但在实践中,不具备发行资质、超范围发行会员卡的情况仍大量存在,特别是对会员卡之外,以其他形式发行预付款式证券的监管仍有盲区。 为此,中消协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办理会员卡等各类预付款式证券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规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审慎选择; 三、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 四、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