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两堆沙石司机绕行送命 施工方被判赔8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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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5:0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国尧通讯员果夫)维修道路时在路上堆放沙石,且未设立警示标识,过路车辆绕行时翻入河中致司机溺水身亡。昨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施工方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 2003年4月30日晚,商某驾车返回龙泉镇,行至土峡公路约14公里处,因该路段扩建施工,路两侧堆放着两堆沙石,商某驾车绕行沙石堆时,车子翻入路边5米多深的河中,商某
法院审理查明,商某开车前曾饮酒。沙石堆前未设警示标识和夜间警示标识,施工方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中的60%。夷陵区公路段系工程业主,负有监管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