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马咬人案”原告上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6:10 北京青年报 | ||||||||
家里翻出动物园“承诺书” 本报讯无意中在家里翻出了一份30年前园林局盖章的承诺书,使原告一审败诉的动物园“河马咬死实习女生案”,似乎又有了一线转机。昨天记者获悉:死者刘淑兰的姐姐刘淑芬,已经替八旬老母持这份“承诺书”和其他两份新证据,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介绍,这份落款时间为“1973年9月6日”的“承诺书”,上面盖有北京 市园林局人事处的公章。承诺书的内容是“关于刘淑兰因公死亡,其母张钰珍无工作,抚恤待遇前已答应,待国家有学生政策时,按政策办理”。刘淑芬分析,这份“承诺书”可能是父亲当年去找园林局领导解决问题时留下的。她最近无意间在家里翻出了这份“承诺书”。 原告的律师认为,有了这3份新证据,动物园曾对刘家承诺待有政策时给刘家补偿的事实不容置疑。 作者:李罡 | ||||||||